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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提醒——中秋、国庆廉洁提醒
作者: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59      2025/9/30 13:47:02
廉洁过中秋,清风迎国庆。2025年中秋、国庆“双节”将至,希望全院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坚决抵制“四风”。现将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提醒如下:
1.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或收送烟酒、名贵特产、月饼等礼品,以及利用快递、电子手段等方式收送卡券、礼品及礼金。
2.严禁以过节、联谊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、公款私请、公款大吃大喝、在单位内部食堂、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吃喝玩乐、搞“酒杯中的奢靡之风”以及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娱乐、健身活动等。
3.严禁在公务用餐、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铺张浪费、落实“过紧日子”要求不到位以及出现不严格、不规范审批、报销经费等问题。
4.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。
5.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自定政策、自设标准和范围发放奖金、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。
6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违规租车,以及违规借用、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。
7.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。
8.严禁出现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及外出报备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节前、节后管理松散、纪律松懈等作风问题。
9.严禁参与黄赌毒、封建迷信等活动,严禁出现酒后失德失管、寻衅滋事、酒驾醉驾等问题。
10.严禁其他节日期间享乐奢靡之风。